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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不想"假裝熱絡",而讓人產生距離感的話,

That's fine. I don't care.

但是如果連熟人都開始有這種感覺, 那就是矯枉過正的問題了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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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不知道什麼目的,再陌生的場合都可以處之泰然,甚至可以當開場,熱絡一下氣氛,

會努力爭取當小隊長,照顧大家~希望大家都開心,

但現在,開場結束後,就只想默默無聞了,

根據經驗,當能力不足以讓每個人都開心時,不要接下這工作會讓自己心理輕鬆一點.

這份工作教我的,不要淌混水,不要愛管閒事,

但"距離感",是冷漠過頭的後遺症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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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我想做我想做的事!", 她說的理直氣壯.

有多少人能真正從事有興趣的工作? 或是熱愛工作?

但反問自己曾付出多少努力去實踐自己想做的事?

還是你連想做的事都不知道?

我知道,但也知道我還沒踏出去過.

是我自己與開心保持距離.

那,怪誰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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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elicel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